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遴选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花卉创新团队药用花卉综合试验推广站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综合试验推广站长遴选评审办法的通知》(冀农发〔2023〕66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花卉创新团队药用花卉综合试验推广站长。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三农”领域长期从事农业技术研发推广,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完成承担的任务。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申报岗位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依托单位具有较好的科学实验条件,能够组织4名以上科技人员组成团队,能够圆满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三)申报人年龄须为1968年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
(四)无违纪违法、违反科研诚信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遴选岗位概况
花卉创新团队药用花卉综合试验推广站。负责河北省药用花卉重点产区新品种、新技术及其产业链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配合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建立药用花卉综合性试验示范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推荐程序。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通过申报系统(http://www.jiqiangnong.cn/declare/#/login)填报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依托单位)出具推荐函。所有材料盖章扫描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不再报送纸件材料。
(二)每家单位推荐人选不超过1名,体系现任专家不再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李洪波 0311-86256838
技术支持:17367821055、15633800962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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