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新征程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开创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6年3月26日至27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召开全省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苗冰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法规科长、农业综合执法队长及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同志共计150余人参会。石家庄、唐山和承德三市就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法治建设工作分别作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法治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层面,体现了法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基础性作用。要紧紧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在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建设与行政执法、农业行政管理与综合执法以及法治建设与行政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四个关系的前提下,重点推进法治建设六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纠治,二是着力提升地方性立法质量,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创新提升普法宣传方式,五是大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六是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为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会议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重点围绕农业农村领域招商引资、政策配套、品牌建设、许可审批、监督检查等五个方面,加快强弱项、补短板,着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有力的要素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便捷周到的政务环境,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一要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发展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做强做优重点龙头企业。二要完善涉农政策配套,立足涉农资金、科技支撑等要素,着力解决企业融资发展难题。三要注重农业品牌建设,强化信用平台公示,让百姓吃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四要优化许可审批流程,做好涉农政策解读,为河北农业企业提供便捷周到的政务服务。五要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贯彻宽严相济执法理念,既要保持重点领域执法高压态势,又要“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
此外,会议还邀请到省司法厅专家就专项纠治行动、行政检查等内容进行现场培训,并围绕今后如何继续做好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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